金亚科技坑害多少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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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015年5月份入职,被招聘人员以招聘行政岗位为由骗入公司,面试谈的实习工资是3800税前,实习三个月后转正4200税前,有社保。但实际上班期间变成了通过外包公司签订合同,薪资2780(包含餐补和夜班津贴),每月扣五险一金(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里扣除)560元,实际到手的现金2220元。工作内容为质检,工作环境在无尘室里每天穿着连体服戴着头盔在超净台上操作,非常累,工资也是发完离职前一个月才补全。 2015年10月份因身体原因向直属领导请假未获批准,以事假理由请了一天,之后收到口头警告短信,再之后收到辞退短信。

2.2015年11月再次应聘进入该公司,面试和人事谈话时提到之前被欺骗一事,人事表示不知道,并且为符合事实的工资待遇承诺(比第一次高一些,但是仍然低于本市同类企业待遇水平),由于急找工作且对半导体行业不了解于是同意入职,签订的劳动合同显示试用期3000税前,满两个月3500税前,没有提成和奖金,加班费另计。工作内容改为生产操作,环境不如质检,穿着无尘服在室内来回走动,有灰尘和化学药品刺激气味。每个月到手工资大概3000左右。

3.2016年3月份开始,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开始逐渐拖欠全体员工工资,直到9月份累计拖欠四个个月工资未发,去劳动仲裁委投诉并协助仲裁委工作人员调查后,公司财务拿出银行转账凭证证明已经将工资发放至各对应银行账户(备注:每次发放工资前以预支形式支付500元现金,并让职工签下领取工资的字据,然后在次月初补齐剩余工资)。因此虽然工资表上的金额是对应月份的实发工资,但实际上劳动仲裁委认定的拖欠数额并不是字据中的预支数额,而是工资表中对应的应发工资。经过仲裁调解,公司同意分批分期补偿所有员工被欠工资,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完税证明。

4.2016年10月底,经劳动部门协调,公司支付完所欠工资并补缴了所有的社会保险(包括滞纳金和利息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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